青海首个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图为普氏原羚。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供图
中新网青海祁连1月10日电 (记者李江宁)记者10日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完成青海省首个我国特有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该项目是集普氏原羚救护、科研、监测、社区宣教为一体的综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据悉,近年来,为加强青海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普氏原羚野外种群恢复,开展好普氏原羚野外救护、保护监测、科普宣教工作,2021年,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投资750万元,建成了860平方米的青海湖哈尔盖保护站救护站点、2座普氏原羚救护监测及防火瞭望塔等系列救护设施,形成了冬春季普氏原羚补饲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青海湖北岸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依托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尔盖保护站建设,毗邻海北州刚察县普氏原羚特护区,位于哈尔盖塘渠村315国道南侧。保护站始建于2012年,建筑面积1100余平方米。未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救护中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配备。
在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近20年的努力下,普氏原羚野外种群数量从监测之初不足300余只恢复至3000余只,野外种群数量恢复近10倍。
据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介绍,今后,该局将开展区域内独特生态系统、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工作,努力在国家公园建设中做好保护工作。(完)
喻国明谈网络平台的价值、规则及治理逻辑******
7月15日,2021中国网络诚信大会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诚信建设论坛在湖南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小剧场举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喻国明发表主旨演讲。他表示,数据及算法等互联网平台资源不是互联网平台的“私有财产”,应形成一种平台资源社会共治的模式,使互联网平台明确自身价值目标及边界所在。
“对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格局而言,互联网平台的出现是一个革命性变化。”喻国明指出,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功不可没,且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和特性。
具体而言,喻国明认为,互联网平台不但提供了传统意义上的传播渠道,也提供了政务、商务、教育、健康等行业,通过互联网传播机制打造新型在线服务的可能性。同时,“碎片化社会”有可能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及技术,实现再一次互相连接和再组织化。此外,互联网平台的规模化发展,促使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信息的连接更加高效便捷。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平台也给人们提出了很多新挑战。喻国明总结为三个方面:首先,互联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网络话语及规则的定义权、裁量权、解释权,可能以用户协议为由实施超越社会与法律的“平台监管”;其次,互联网平台拥有庞大用户、海量数据、先进算法,目前社会规则、社会力量的制衡不足;第三,互联网平台容易利用算法为用户编织“信息茧房”。
喻国明提出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的三点建议:一是互联网平台是一种生态级存在,要保护其创新自由度,对它的治理应有必要的容错空间;二是提供平台用户协议的社会标准格式文本,由多方评议制订,平衡平台与用户间的权利关系;三是算法及数据是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最重要的资源,应通过社会共治模式明确这类资源应用的边界和规则。(文/孔繁鑫、姚坤森 图/张瑜 视频/孔繁鑫、曾震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